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學院信息,促進依法治校,規范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結合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學院信息,是指學院在開展辦學活動和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制作、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三條 學院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依法公開、及時全面、公正真實、有利監督、服務師生、方便公眾的原則,規范公開形式,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四條 學院信息公開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學院安全穩定。公開信息前,應按法律、法規、規章和學院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審查。
第五條 學院設立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院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學院信息公開工作。
第六條 黨政辦公室為信息公開管理協調機構,負責處理信息公開日常管理工作,其他部門為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具體職責為:
(一)具體承辦學院信息公開事宜;
(二)管理、協調、維護和更新學院公開的信息;
(三)組織編制學院的信息公開指南、學院信息公開目錄和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與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五)各部門按信息公開目錄責任部門進行落實,信息公開前由分管領導審核。
第二章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七條 學院主動公開以下信息:
(一)學院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辦學宗旨、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內部管理體制、機構設置、學院領導等基本情況;
(二)學院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學院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四)學院招生、考試與錄取規定,學籍管理辦法,學生申訴途徑與處理程序;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情況等;
(五)學科與專業設置,重點學科建設情況,課程與教學計劃,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與圖書藏量,教學與科研成果評選,國家組織的教學評估結果等;
(六)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助學貸款與勤工儉學的申請與管理規定等;
(七)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辦法,教師爭議解決辦法等;
(八)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與投訴方式;
(九)財務、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
(十)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處置情況,涉及學院的重大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情況;
(十一)校企合作、對外交流、合作辦學情況,外聘教師、外籍教師管理制度;
(十二)其他涉及本院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或需要本院師生員工廣泛知曉的信息;
(十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學院師生員工,有關社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學習、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向學院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相關信息。
第九條 學院對下列信息不予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業秘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學院規定的不予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三章公開的途徑和程序
第十條 學院主動公開的信息,根據實際情況,用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進行公開:
(一)學院門戶網站、湖南教育政務網設置的我院網頁、世界大學城、學院信息管理平臺;
(二)院報院刊;
(三)新聞發布會和其他相關會議;
(四)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新聞媒體;
(五)公告欄、電子顯示屏等;
(六)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獲得信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一條 屬于學院主動公開范圍的學院信息,自學院信息形成或者獲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公開的信息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學院決策事項需要征求教師、學生和學院其他工作人員意見的,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對于公眾通過咨詢答疑欄目提交的訴求,學院職能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法律法規對信息內容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 學院編制、公布學院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
第十三條 學院教職員工、本院學生和其他組織、個人向學院申請獲取學院信息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學院信息公開機構負責提供申請書的格式文本。
第十四條 學院對申請獲取學院信息的申請人根據下列情況在15個工作日內分別作出答復:
(一)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不屬于學院職責范圍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職責單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
(四)申請公開的信息含有不應當公開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五)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六)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學院申請公開同一信息,學院已經作出答復且該信息未發生變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七)學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的其他答復。
第十五條 學院教職員工、本院學生和其他組織、個人向學院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學院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學院有權將相關證明文件復印留存。
第四章 監督和保障
第十七條 學院監審部門在學院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學院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學院教職員工、本院學生和其他組織、個人認為學院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依法履行學院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或學院監審部門舉報。
第十九條 學院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違反國家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規定以及本實施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學院信息公開義務的;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學院信息內容的、學院信息公開指南和學院信息公開目錄的;
(三)公開不應當公開的學院信息的;
(四)在信息公開工作中隱瞞或者捏造事實的;
(五)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的。
第五章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學院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見《長沙衛生職業沙學院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學院教職員工、本院學生和其他組織、個人,可以在我院門戶網站上查閱《目錄》(網址:http://www.333624b.com)。
(二)公開形式
我院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通過長沙衛生職業學院門戶網站、長沙衛生職業學院辦公信息管理平臺、湖南教育政務網設置的我院網頁、職教新干線、報刊、電視、廣播、新聞媒體、信息公告欄、年鑒、簡報、會議以及其他便于師生員工或者其他組織、個人知曉的形式公開相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凡屬學院主動公開的信息,將在信息形成后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公開的信息內容發生變更的,將在信息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更新。
二、申請公開
學院教職員工、我院學生和其他組織、個人需要我院主動公開以外的學院信息,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向本院申請獲取。我院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我院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長沙衛生職業學院黨政辦公室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星沙經濟開發區灰埠路87號(學院圖書館九樓911),郵編:410100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
聯系電話:0731—84015902,傳真:0731—84015902
電子郵件:cswszyxybgs@sina.com,511731240@qq.com
(二)受理程序
申請人向我院申請公開學院信息,應填寫《長沙衛生職業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后,交學院黨政辦公室?!渡暾埍怼房稍趯W院黨政辦公室領取,也可以在我院網站(網址:http://www.333624b.com/)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三)申請方式
1. 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學院黨政辦公室申請獲取學院信息,并填寫《申請表》。
2. 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長沙衛生職業學院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信息,應當持本人有效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 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學院網站下載《申請表》填寫后,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長沙衛生職業學院黨政辦公室電子郵箱(cswszyxybgs@sina.com),我院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處理
我院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學院信息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但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1. 我院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 對不屬于我院掌握的學院信息,我院黨政辦公室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
3.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屬于我院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我院將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并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 我院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 經審查后,屬于不予公開的學院信息,我院黨政辦公室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學院教職員工、在校學生和其他組織、個人認為我院未依法履行學院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院監審部門反映、投訴,也可以向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監督電話:0731—84015953
地址:長沙衛生職業學院紀檢監察處
郵編:410100
電子郵件:512966039@qq.com